病假要交待行蹤? 高市消防局查病假

東森新聞 – 2014年2月25日 下午6:48

請病假對很多人來說是司空見慣的請假方式,只要附上醫生證明一般就會准假,不過對高雄市消防局一名徐姓消防員而言,除了要有醫生證明外,現在還得多一份行程表,罹患椎間盤突起的他這一年來照規定請病假都有附上醫生證明,現在卻接到長官要求他說明請病假為何晚上還能到學校上課,讓他不太理解。

高雄市消防局的徐姓消防員說去年一整年都飽受椎間盤突出的困擾,拿著大醫院的診斷證明強調自己請病假的時候都有附上這些醫生證明,而且假單上長官們也都准假,經過一年卻被長官要求寫報告說明為何請病假晚上還能去上課。對照消防局點名他上課的時間,徐姓消防員拿出醫療收據比對證明自己有去看醫生,依照公務人員的請假規定,只要有醫生證明就得准假,相關規定並沒有規定要列出請假當天的行蹤。

徐姓消防員曾經辦過消防員大遊行,要求高雄市消防局正視消防員過勞時的情況,讓他質疑與這次病假調查兩者間有沒有可能性。記者求證消防局人事主任,開會中並沒有得到回應,只是一般公務員請假時調查或請申請人報告行蹤是依照哪一條法規,得要說個清楚,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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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16年臉書露餡 通緝犯被抓

民視 – 2014年2月25日 下午3:00

在臉書打卡,居然讓一名潛逃16年的女通緝犯暴露行蹤,讓她在距離通緝的追訴時效到期前16天被逮捕!原來警方早在3年前,就要抓這名通緝犯,但她行蹤不好掌握,警方靈機一動從親友的臉書下手,果然掌握行蹤,順利將她逮捕。

著白色洋裝的女子過生日,親友一起在餐廳幫她慶生,現場大家又唱又跳,氣氛十分熱絡,壽星還開心吹蠟燭,這段被警方從臉書上抓下來的影片,穿白色洋裝的主角,其實是通緝犯,而也就是這段影片讓她行蹤曝了光,警方得以跟監逮捕。

原來這名女子因為違反麻醉藥品管制,被判刑5年8個月,但一直沒有到案服刑,1998年1月間被發布通緝,警方3年前開始佈線抓她,但她警覺性很高,這回要不是親友臉書露餡,恐怕會讓她躲過追溯期。

逃了16年,在過追溯期前16天落網,警方說,女子看到員警一開始不敢置信,後來也只能認栽,乖乖接受法律制裁。(民視新聞顏孜育、翁英修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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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打卡慶生 女通緝犯躲16年破功

作者: 記者吳淑玲╱台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2月25日 上午3:09

判刑遭通緝的沈姓女子,逃匿十六年,追訴時效再過十四天將消滅,但她月初過生日時在臉書上打卡,台南市玉井警方因此掌握到她行蹤;沈女被捕一臉驚訝,不知怎會露餡。

追緝沈女兩年的玉井派出所長王者音說,現今許多人愛上臉書、玩LINE,警方追緝通緝犯也要跟上時代潮流,除傳統辦案模式外,也要學會如何運用這兩種工具。

四十八歲的沈姓女子,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被判刑五年八個月,因未到案執行,一九九八年一月二日被通緝,追訴時效到今年三月八日。

王者音是尋人追蹤高手,有「通緝犯剋星」稱號,今年春安期間一個人就捉了五名通緝犯。他表示,兩年前開始留意沈女行蹤,但沈女警覺性很高,追訪只知沈女多年來都住在高雄,並已結婚生子。

由於線索有限,王者音決定從臉書下手。他從沈女周邊關係著手,先找到她先生的名字,查看沈女先生的好友名單,發現有一人和沈女名字只差一個字,研判應是親友。

王者音進入此人臉書查看,發現沈女在多處餐廳用餐時都會打卡,其中還有二月初沈女過四十八歲生日,親友聚餐唱歌影片。

王者音從影片確認沈女就是他要找的通緝犯後,再逐步查出沈女的作息;上周在沈女送子女上學返家途中,將她逮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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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徵信社反被殺 請鬼抓藥單

作者: 蕭承訓、林欣儀╱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2日 上午5:55

中國時報【蕭承訓、林欣儀╱綜合報導】

陳女去年4月底失蹤後,同學及家人除報警協尋,同學們還特別透過徵信社尋人網,希望有陳女的消息,萬萬沒想到,陳女竟是遭到另一家台中的徵信社負責人黃文進殺害棄屍,讓人頗覺諷刺。

陳女的同學刊登的尋人啟事中,寫出陳的失蹤地點:最後一通通聯紀錄出現在嘉義;失蹤時間:2013年04月27日。並表示陳女在4月27日後突然失蹤無消無息,失蹤的詳細區域不明,強調她的家人及同學都非常著急,請大家幫忙協尋,感激不盡。

同學們萬萬沒有想到陳女竟然是被徵信業者殺害,而殺害她的黃文進,在台中市工學北路及忠明南路開設徵信社,記者昨天實地走訪,卻連招牌都沒有看到,附近民眾也不清楚,網路相關資料顯示,這2家徵信社已合併為1家,且上面沒有「已關閉」的資訊。

「抓猴、外遇蒐證、行蹤跟監…」,徵信社的工作百百種,坊間也隨處可見各種廣告,但如何才能找到安全的業者協助?警方表示,首先應了解徵信社是否立案,最好能實地走訪、了解營運狀況,才能避免受騙。

警方強調,除挑選真正合法經營的徵信社,最好再了解負責的業務員品行如何?在委託過程中,需與徵信公司訂定委任契約書,費用直接匯款到徵信公司帳戶,讓風險降到最低。

警方指出,陳姓女學生可能就是沒注意到相關安全性,「請鬼抓藥單」,不但沒達到委任目的,還枉送自己寶貴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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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盼舊愛回頭 遭新歡殺害

中央社 – 2014年2月21日 下午9:48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1日電)陳姓女大生因為情所困求助黃姓徵信業老闆追查男友行蹤,後卻與黃男感情糾紛,欲尋法師挽回感情被騙南下,不幸遭殺害埋屍。

就讀新北市一所大學夜間進修部英文系的陳姓女大生在去年4月27日起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警方追查出26歲的陳女,自小喪父,12歲又喪母,由阿嬤撫養長大,住在新北市新莊1間自有公寓。

檢警調查,26歲的陳女在101年初因男友感情生變,向新北市1名法師求助,希望挽回男友的心,法師要求陳女脫光衣物,在身上畫符作法。

事後,陳女認為施法並未生效用,法師建議由徵信業者追查男友行蹤,介紹在台中市徵信業老闆、已婚黃男的協助,陳女結識黃男後,兩人交往,她再陷入另一個感情漩渦。

黃男向檢警指稱,他與陳女交往後,向陳女提出要分手,但陳女不願意。檢警追查發現,黃男涉嫌找人冒稱是嘉義某名法師的助理,作法很有效,騙陳女在4月27日南下,可在高鐵嘉義站接她,去找法師。

陳女想挽回與黃男感情,當天從台北購買高鐵票到嘉義,黃男託施姓友人到場接人,施男與陳女相見後,在車上將黃男所託的符水給陳女喝,指喝後施法才有效,陳女喝後就昏迷。

施男將昏迷中的陳女送交黃男。黃男指稱,陳女稍後醒來,因分手問題與他爭執,他才氣憤將她掐死埋屍。

檢警去年12月5日傳訊黃男,黃男否認涉案,檢警搜尋黃男台中住處,搜出槍及毒品,將他羈押調查,經長期調查突破心防,黃男今天坦稱犯案,檢警經黃男供詞,在黃男所指土坡找到疑似陳女的一具女性屍骨,全案仍調查中。10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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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小三夫通姦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兩對夫妻,為了抓姦,竟然如電視劇情般「超展開」,意外演變成交叉式通姦,兩對怨偶既換夫也換妻,關係混亂!

抓夫外遇 演變成交叉通姦

判決書指出,李男有小三,李妻想抓他姦,遂找小三的老公林男合作,沒想到還沒抓到姦,李妻、林男自己也搞出姦情,抓姦人竟成了通姦人,還諜對諜打起抓姦大戰,4人交叉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昨判跟進通姦的李妻、林男,應連帶賠償李男15萬元,可上訴。

此案共衍生4場民事官司,第1、2場是兩個人妻的互告,去年7月北院判各賠10萬元給對方,等於戰成平手;昨天的判決是第3場,李妻和林男抓姦的這一方反倒先輸了;但林男不示弱,也告了林妻、李男,此案尚在北院審理中,是第4場,勝負難料。

4人告成一團 互有輸贏

判決指出,李男、林男都是電腦工程師,兩人曾是科技公司同事,李妻現為北部某科技大學職員,林妻則在跨國通訊業工作。

林氏夫妻愛情長跑12年才結婚,育有2子,結婚10年後發生這場婚變。林妻指控,99年起,丈夫林男開始搞神秘,常接到神秘電話就躲著她講,100年林男突然要離婚,林妻想起林男2年前說過,李妻常向他抱怨婚姻不美滿,她遂懷疑李妻就是小三。

林妻遂聯絡李男連手抓姦,兩人合作追查各自的配偶行蹤,並取得他們在車上的鹹濕對話,對話中,林男曾自我反省這樣和各自配偶有何不同,李妻還說:「那我們去換妻俱樂部啊!」

李妻挨告後,也找徵信社「反蒐證」,去年跟監李男、林妻,在漁人碼頭等景點拍到公然緊緊相擁的照片,且多次出入摩鐵相處,雖曾衝入抓姦,但只找到用過的的保險套、衛生紙,未抓姦在床。

雙方後來交互指控妨害家庭、妨害秘密、誹謗、侵權等刑民事官司,但刑事都不起訴。李男從林妻處取得李妻和林男的偷情錄音,也提告、求償250萬元。

但李妻、林男都堅稱沒上床,林男說,是李男與林妻外遇在先,也曾向各自的配偶承認偷吃,卻暗自聯手竊錄,他主張錄音沒有證據能力;李妻也辯說,她知道丈夫在她車上裝GPS和竊聽器,才故意將計就計,和李說些「有的沒的」,「也要讓丈夫嘗嘗被背叛的痛苦,才故意這樣說」。

但法官不採信,依據李男舉證的對話錄音,認定李妻、林男有不正常往來,侵害李男的配偶權,判應連帶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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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呼籲行蹤不明越勞 自行到案可免遭重罰

自立晚報 – 2014年2月12日 下午11:05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越南政府針對國外行蹤不明勞工祭出重罰,罰金相當於新臺幣12萬至15萬,原訂於今年1月21日起開罰,引發在臺行蹤不明越勞自行到案潮。惟至102年12月底止,仍有1萬9,562名在臺非法滯留之越勞,未能及時得知相關訊息,不及辦理自行到案手續。經移民署溝通及協調後,越南政府同意延長至3月10日起執行,行蹤不明越勞在此期限前返國者仍予免罰,移民署呼籲行蹤不明越勞要即時把握此良機,踴躍自行到案,避免屆時遭受重罰。

根據移民署統計資料,自越南政府去年10月發布行蹤不明越勞的懲罰令後,去年10月至12月間,在臺行蹤不明越勞自行到案人數由9月份199人增加到12月份952人,成長將近5倍,行蹤不明越勞人數也有下降趨勢。究其原因,以越南勞工在臺每月薪水約500美元來計算,此次罰金相當於一個越南勞工在臺月薪的10倍,也相當越南勞工國內4到5年薪資,對逃逸越勞來說將是一筆沉重負擔。本次越南政府除高額罰金外,行蹤不明越勞返國後將另遭管制2至5年禁止出國工作。

雖然我國引進外籍勞工人數自98年底35萬1,016人成長至102年底48萬9,134人,4年間增加13萬8,118人,導致行蹤不明外勞人數也持續升高,去(102)年移民署會同國安團隊執行查緝專案,查獲行蹤不明外勞多達1萬6,269人、非法雇主1,720人、非法仲介327人,均創歷史新高,102年12月累計行蹤不明外勞在臺人數也由11月底4萬2,545人降為12月底4萬1,724人,減少821人。顯示在國安團隊合力查緝及越南政府重罰政策雙管齊下,已有效遏止行蹤不明外勞人數成長。移民署也呼籲雇主不要僱用行蹤不明外勞,以免遭受新臺幣15萬到75萬高額罰款,得不償失。

移民署、勞委會及越南辦事處也大力透過媒體呼籲行蹤不明越勞把握良機,就近到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辦理自行到案手續,不用跨區到其他縣市辦理。自行到案者原則上不收容,只須繳交逾期罰鍰最高新臺幣1萬元及支付自身返國機票費用,移民署不收任何手續費,並將協助申辦相關證件及返國手續,移民署呼籲逃逸越勞踴躍至各縣市專勤隊自行到案,切勿耽擱滯留,以免遭受重罰及逃逸期間遭不法分子剝削之雙重損失。

20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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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蹤不明越勞 移民署籲到案

中央社 – 2014年2月12日 下午4:53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2日電)移民署今天呼籲行蹤不明的越勞儘速自行到案,3月10日前返國,可免遭受重罰。

移民署表示,越南政府針對國外行蹤不明勞工祭出重罰,罰金相當於新台幣12萬元至15萬元,以越南勞工在台每月薪水約500美元來計算,罰金相當於一名越南勞工在台月薪的10倍,也相當於越南國內4到5年薪資,對逃逸越勞來說是一筆沉重負擔,加上行蹤不明越勞返國後還將另遭管制2至5年禁止出國工作,引發在台行蹤不明越勞自行到案潮。

移民署說,根據統計資料,自越南政府去年10月發布行蹤不明越勞的懲罰令後,去年10月至12月間,在台行蹤不明越勞自行到案人數由9月分199人增加到12月分952人,成長將近5倍,行蹤不明越勞人數也有下降趨勢。

移民署表示,越南政府原訂於今年1月21日起開罰,但根據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止,仍有1萬9562名在台非法滯留越勞,未能及時得知相關訊息,來不及辦理自行到案手續。移民署表示,經過移民署溝通及協調,越南政府同意延長至3月10日起執行。

移民署說,行蹤不明的越勞在此期限前返國仍予免罰,移民署呼籲行蹤不明的越勞要即時把握機會,踴躍自行到案,避免屆時遭受重罰。

移民署指出,行蹤不明越勞可以就近到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辦理自行到案手續,不用跨區到其他縣市辦理。自行到案者原則上不收容,只須繳交逾期罰鍰最高1萬元,以及支付自身返國機票費用,移民署不收任何手續費,並將協助申辦相關證件及返國手續。1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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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幫媽抓小三 竊聽父電話被訴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2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新北市63歲已婚蘇姓男子在外養小三,還將房產抵押借款欠債上千萬元,妻兒得知後認為太超過,提告離婚求償,兒子為幫母親,還在住家及附近六處公共電話安裝錄音筆,並將父親對話內容當做呈堂證供,父親反告涉及妨害秘密罪,新北地檢署昨偵結,依法將兒子提起公訴。

家住新北市永和區的蘇姓男子因為經常夜間行蹤不明,其妻明查暗訪下,才知道丈夫在外養小三,為支付大筆開銷,還將兒子名下房產拿去銀行抵押貸款,連同房租收入共數千萬元,都雙手奉上給小三花用。

蘇妻發現後,質問丈夫「精子曾跑進去嗎?」蘇男尷尬回稱「少啦!有時候會硬起來才會」,甚至還錄到丈夫與小三的親暱對話。蘇妻拿著先生「懺悔錄音檔」訴請離婚,新北地院法官認定蘇男、何女曾發生性行為,判准離婚,蘇還須賠150萬元。

雙方訴訟期間,蘇男兒子為助母親一臂之力,得知父親為防隔牆有耳,都跑到住家附近打公共電話,竟從去年4月至11月間,偷偷將密錄器放在放父親房間及客廳,並在住家周遭六處公共電話偷裝錄音筆,將父親跟親戚間的對話錄下,開庭時提供給法官當證據,因此挨告。

檢察官認為,蘇姓兒子因罪證確鑿且認罪,依無故錄音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談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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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廠商謀生工具 男落網

中央社 – 2014年2月10日 上午11:35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0日電)李姓男子涉嫌專偷廠商的馬達、水槽和電線等謀生工具,高雄市警方鎖定行蹤逮捕,初步查出犯案5件,今天移送偵辦。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表示,員警日前執行查贓勤務時,在一處資源回收場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載運廢棄電線變賣,先記下車號返回隊部調查,果然查出是慣竊李男。

警方表示,李男涉嫌染有毒品惡習及因曾犯多起竊盜案遭判決等待執行,且居無定所,行蹤不易掌握,經過跟監埋伏鎖定他的行蹤查緝。

警方表示,李男供稱曾到鳥松、大寮等地區營造廠存放機具的倉庫,趁無人看守之際竊取馬達、水槽、鐵條及電線等,再載到資源回收場變賣。

李男涉嫌將廠商高價的謀生工具,以低價賣給資源回收場,讓被害人氣得跳腳。

警詢後,全案依竊盜罪嫌將李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資源回收場負責人則依贓物罪嫌函送偵辦。10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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