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 – 2014年2月25日 下午6:48
請病假對很多人來說是司空見慣的請假方式,只要附上醫生證明一般就會准假,不過對高雄市消防局一名徐姓消防員而言,除了要有醫生證明外,現在還得多一份行程表,罹患椎間盤突起的他這一年來照規定請病假都有附上醫生證明,現在卻接到長官要求他說明請病假為何晚上還能到學校上課,讓他不太理解。
高雄市消防局的徐姓消防員說去年一整年都飽受椎間盤突出的困擾,拿著大醫院的診斷證明強調自己請病假的時候都有附上這些醫生證明,而且假單上長官們也都准假,經過一年卻被長官要求寫報告說明為何請病假晚上還能去上課。對照消防局點名他上課的時間,徐姓消防員拿出醫療收據比對證明自己有去看醫生,依照公務人員的請假規定,只要有醫生證明就得准假,相關規定並沒有規定要列出請假當天的行蹤。
徐姓消防員曾經辦過消防員大遊行,要求高雄市消防局正視消防員過勞時的情況,讓他質疑與這次病假調查兩者間有沒有可能性。記者求證消防局人事主任,開會中並沒有得到回應,只是一般公務員請假時調查或請申請人報告行蹤是依照哪一條法規,得要說個清楚,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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