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人婚姻未成 情婦告徵信社敗訴

一名吳姓女美容師,與已婚男子婚外情,但是不滿男子提分手,花了41萬委託徵信社破壞對方婚姻,事後她認為徵信社沒辦好,控告徵信社詐欺;但是法官認為,當初委託書上只勾選「調查個人素行」,並沒有約定破壞婚姻,所以判決吳姓美容師敗訴。

為了讓已婚男友回心轉意,吳小姐找上徵信社,希望他們幫忙破壞對方的家庭。當事人吳小姐:「那個業務員就說,我前男友是已婚身分,一定要破壞才能挽回他,1百萬,他們說他們這樣的業務,接這樣的業務,拿100萬左右。」

徵信社開價100萬,說可以挽救和破壞婚姻,如果要找帥哥接近對方的老婆跟監拍照,藉此讓夫妻吵架,達到離婚的目的,也要50萬;吳小姐不疑有他,向銀行借了40萬,總共41萬全都交給對方。

沒想到過了一個月,只收到男友和他老婆的日常生活影帶,以及家庭電話錄音,發現對方不僅沒和老婆分手,甚至還打算到歐洲旅行;吳小姐覺得徵信社收了錢,辦事不力,控告業者詐欺。

徵信業者:「案件承辦過程當中,有一些比較超過委託範圍的要求,那我們的客服人員,也有可能是一個推託,一個推託的方式。」

業者強調,他們不可能破壞人家的婚姻,徵信行為一切合法,而且當時吳小姐只是要他們調查男友的行蹤,刻意隱瞞對方已婚的事實,也在委託書上簽名、蓋章。

吳姓女子指證歷歷,法官審理後,認為破壞別人的合法婚姻,本來就不合法,屬於無效契約,也違反善良風俗,再加上徵信業者並沒有違約,因此判決女子敗訴。

資料來源:TV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