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支票報復情夫 小三被訴

作者: 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3日 上午5:54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39歲張姓女會計,與大她20歲的已婚何姓老闆通姦當小三,她不甘為何墮胎,何卻避不見面,將何向她借款10萬元的擔保支票塗改成110萬,向何催討作為補償,並控告何涉嫌詐欺。但台北地檢署查出支票金額曾遭塗改被銀行拒付,將何男不起訴,依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張女。

檢方調查,張女22歲時就因當小三,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確定,她多年前至何男經營的公司任會計,並與何同居。101年3月她出借10萬,何以公司名義簽發同額支票做擔保。

不久張女懷孕墮胎,何既不聞問,也未給她任何補償,甚至避不見面,張就將何給她的10萬元支票塗改成110萬,還拿何另個銀行開戶印章盜蓋在支票塗改金額上,並提示支票,銀行因發現金額遭塗改,且發票人印鑑不同,拒絕支付。

張女領不到錢,就向檢警指控何男佯稱被人騙錢,向她借款10多次,金額共30萬,何得知她懷孕後,要她墮胎,交給她這張110萬的支票作補償,但因印章不同,支票無法兌現,她多次催討,何都置之不理涉嫌詐欺。

檢方比對該張110萬支票,發現塗改跡象極為明顯,且支票上2個印章明顯不同,認定支票是張女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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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嘿咻人妻32次 怕「一罪一罰」掰多病僅6次

NOWnews – 2014年2月17日 上午11:52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一名男子與一名有夫之婦有染,2人之後陸續上床多次,遭對方丈夫控告妨害家庭。男子原本供稱平均每3天就和人妻「嘿咻」一次,先後約發生關係32次;遭到起訴後,擔心「一罪一罰」原則,竟改口稱自己罹患多項疾病身體差,僅和對方嘿咻6次,但法官不採信,仍以32次計算判刑,合併執行10個月徒刑。

法院調查發現,該名與人妻通姦的蕭姓男子,離婚且育有2名已成年的子女,他與盧姓人妻在12年因宗教認識,8月起到12月5日盧女和張姓丈夫離婚前這段期間,盧女向丈夫坦承外遇,和蕭男在租屋處發生多次關係。當時雙方協調離婚,張男因此怒控蕭男妨害家庭。

蕭男原本供稱,平均約每3天和盧女「嘿咻」一次,交往期間大概發生約32次性關係,之後遭到起訴。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他因擔心「一罪一罰」原則,擔心刑期過長,法院出庭後改稱自己有罹患心臟病、高血壓、椎間盤突出等疾病,辯自己身體不好無法頻繁發生性行為,改口稱僅和盧女嘿咻6次。

蕭男還在庭上辯稱,自己在地檢署應訊時因過於緊張,加上沒請律師且又身體不舒服才會說錯,但法官認為蕭男說謊而不採信,認為他自承的發生32次關係較為可信,因此各判刑4月,合併執行10個月,可易科罰金。但蕭男如不想被關,以每日1千元折算1天,他得繳30萬才能換免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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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液味+呻吟聲 難證通姦

作者: 王己由、林郁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林郁平╱台北報導】

李姓男子凌晨開車回家後洗澡更衣,被王姓妻子聞到內褲有濃濃的精液味道,馬上跑去看車上行車記錄器,聽到丈夫的蔡姓女同事在車上說「腰好痠」、「我的褲子呢?」,還有丈夫和蔡女的呻吟聲,控告2人通姦,但法官認為缺乏2人有具體性器接合行為的事證,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通姦、相姦罪的構成要件,是性器接合。李男內褲驗出自己的精液,是正常的事,無法證明是和蔡女性交,且他的內褲沒有蔡女的DNA;呻吟聲也不只限於性交才會發出,可能是受親吻、愛撫、相擁等親密行為的感官身體刺激發出的聲音。

李男在民國85年結婚,他的妻子王女提告表示,丈夫在前年9月間凌晨開車回家後,馬上進浴室洗澡並換穿衣物,同日早上她洗衣服時,聞到丈夫內褲有濃濃精液味,就察看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竟聽到丈夫和蔡姓女同事的曖昧對話。

王女認為2人有染,控告丈夫和蔡女涉嫌妨害家庭,檢方並據此起訴。

但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不能光憑內衣褲上的精液,及車上的呻吟聲,就認定判李、蔡2人有通相姦行為,在缺乏具體事證下,應判決無罪。

對於王妻抓姦因沒有逮到關鍵事證被法院判無罪,徵信社業者「吳董」表示,抓姦最重要的還是「抓姦在床」人贓俱獲,必須跟蹤當事人到旅館或住處,且還不能心急馬上破門,以免當事人破壞現場。

他說,有經驗的員工會聽到呻吟聲或事後洗澡聲後,才通知警方到場一起「見證」,否則亂闖反而會吃上妨害自由與妨害祕密的官司。

吳董指出,抓姦除跟監外,在車上裝GPS、向電信公司員工買通聯紀錄等,都是慣用手法,還會網路肉搜或查驗個人電腦,看能否找到曖昧照片、影片與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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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小三夫通姦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兩對夫妻,為了抓姦,竟然如電視劇情般「超展開」,意外演變成交叉式通姦,兩對怨偶既換夫也換妻,關係混亂!

抓夫外遇 演變成交叉通姦

判決書指出,李男有小三,李妻想抓他姦,遂找小三的老公林男合作,沒想到還沒抓到姦,李妻、林男自己也搞出姦情,抓姦人竟成了通姦人,還諜對諜打起抓姦大戰,4人交叉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昨判跟進通姦的李妻、林男,應連帶賠償李男15萬元,可上訴。

此案共衍生4場民事官司,第1、2場是兩個人妻的互告,去年7月北院判各賠10萬元給對方,等於戰成平手;昨天的判決是第3場,李妻和林男抓姦的這一方反倒先輸了;但林男不示弱,也告了林妻、李男,此案尚在北院審理中,是第4場,勝負難料。

4人告成一團 互有輸贏

判決指出,李男、林男都是電腦工程師,兩人曾是科技公司同事,李妻現為北部某科技大學職員,林妻則在跨國通訊業工作。

林氏夫妻愛情長跑12年才結婚,育有2子,結婚10年後發生這場婚變。林妻指控,99年起,丈夫林男開始搞神秘,常接到神秘電話就躲著她講,100年林男突然要離婚,林妻想起林男2年前說過,李妻常向他抱怨婚姻不美滿,她遂懷疑李妻就是小三。

林妻遂聯絡李男連手抓姦,兩人合作追查各自的配偶行蹤,並取得他們在車上的鹹濕對話,對話中,林男曾自我反省這樣和各自配偶有何不同,李妻還說:「那我們去換妻俱樂部啊!」

李妻挨告後,也找徵信社「反蒐證」,去年跟監李男、林妻,在漁人碼頭等景點拍到公然緊緊相擁的照片,且多次出入摩鐵相處,雖曾衝入抓姦,但只找到用過的的保險套、衛生紙,未抓姦在床。

雙方後來交互指控妨害家庭、妨害秘密、誹謗、侵權等刑民事官司,但刑事都不起訴。李男從林妻處取得李妻和林男的偷情錄音,也提告、求償250萬元。

但李妻、林男都堅稱沒上床,林男說,是李男與林妻外遇在先,也曾向各自的配偶承認偷吃,卻暗自聯手竊錄,他主張錄音沒有證據能力;李妻也辯說,她知道丈夫在她車上裝GPS和竊聽器,才故意將計就計,和李說些「有的沒的」,「也要讓丈夫嘗嘗被背叛的痛苦,才故意這樣說」。

但法官不採信,依據李男舉證的對話錄音,認定李妻、林男有不正常往來,侵害李男的配偶權,判應連帶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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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男癡戀42歲乾媽 爬牆15次死纏

民視 – 2014年2月11日 下午8:01

新北市一名16歲的王姓青少年,戀上比他母親還要大2歲的42歲乾媽,竟然連續攀爬公寓外牆,就是為了要見乾媽一面,其實這個乾媽和少年原本在樹林一家工廠工作,意外擦出愛的火花,之後乾媽把少年接回家住,被丈夫發現不倫戀,鬧離婚,日前乾媽反悔,向前夫求和,沒想到少年不死心,3個月內,至少攀牆15次。

藍衣少年,雙手掛在公寓2樓窗台,雙腳懸空,不一會兒,單腳蹬上牆面,險象環生,他展開瘋狂舉動,就是為了見42歲的乾媽一面。

家住樹林的16歲王姓少年,三番兩次攀爬乾媽家的公寓外牆,9日晚間再度行動,消防隊接獲通報,派雲梯車、救護車,架起氣墊,苦口婆心勸年輕人不要做傻事。

鄰居透漏,半年前,王姓少年到樹林區一家烤漆工廠擔任學徒,認了同在工廠工作的乾媽,去年8月,乾媽把少年接回家中住,隔了2個月,乾媽的丈夫發現不倫戀,協議離婚,11月太太反悔向前夫求和,接著,少年割捨不下,短短3個月內,爬牆求見至少15次。

相差26歲的戀情,不只年齡懸殊,兩人身分背景也差很大,王姓少年國中輟學,自己還有一個哥哥和兩個妹妹,黃姓乾媽已婚,3個小孩也都和少年的年紀相仿,這段昏頭愛情,假如乾媽與少年曾經發生關係,可能涉及《刑法》準強制性交罪,最重可處7年,而且乾媽還可能涉及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最重可處3年徒刑;乾媽的丈夫更可以控訴少年妨害家庭罪。

迷亂的愛,剪不斷,理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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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男戀上熟女案例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1日 上午6:10

2008/10 ▼高中生戀女老師

高雄市某高中已婚35歲女老師,課堂透露婚姻不幸,引起16歲男學生同情,進而相戀,女師丈夫發現,協議離婚並控告男學生妨害家庭。

2009/6 ▼高中生愛離婚婦

彰化17歲高三生阿宏,愛上在夜店工作的38歲離婚婦人珊珊,開始蹺家、蹺課,差點「為愛棄讀」,幸警方循循善誘,半年後才回頭。

2011/11 ▼高中生愛補習班女師

現任內政部次長蕭家淇的18歲么兒,與40歲阮姓女補習班主任師生戀,阮女離台到香港,而蕭家淇么兒受訪則說「現在還有連絡」、「還是朋友」。

製表:記者陳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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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媽攜女私奔 情夫虐死尿床2歲娃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廖淑玲/綜合報導〕可憐2歲弱小女童,竟在天寒地凍的耶誕夜凌晨被剝光衣服罰站,再當頭噴灑冷水,宛如「噴泉雕像」般不准她動,凌虐10多分鐘後,女童終被凍僵,不支倒地,嚥下最後一口氣。去年12月27日發生的嘉南大圳「洋娃娃命案」昨偵破,生母因「女兒托夢向我索抱」而不堪良心譴責,前天報警指控幹鐵工的同居男友李易哲,只因女童尿床,就虐死她,警前天逮捕李易哲,依凌虐、殺人、棄屍等罪送辦,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女20歲男23歲 結緣網咖

女童的阿公氣憤難消,前晚就守在警局門口,見兇手李易哲被帶出,衝上前揮拳毆打,痛罵「 你不是人,我替孫女報仇」;女童的吳姓生父也痛罵「禽獸!」還哭喊「我對不起女兒!」後悔沒把她帶在身邊,並告李嫌妨害家庭。

去年12月27日,雲林縣元長鄉山內村的農路大圳,發現一具穿娃娃裝的女童屍體,案情膠著,直到20歲的王姓生母前天報警才突破。

在一起後 男總暴力相向

警方調查,年輕的生母住嘉義,因丈夫吳男手傷無法工作,她到一家網咖工作,去年結識23歲的李易哲,陷入畸戀,王女去年11月帶著2歲女兒跟著李嫌,到虎尾租屋同居,住在6坪小套房。

但李易哲卻沒收王女的手機,不准她外出,見女童哭鬧,常用拳掌打她肚、手腳,還數次用鞋帶綁她雙手凌虐,王女害怕遭報復,不敢逃離,也不敢對外求救。

去年12月24日耶誕夜凌晨,李易哲返家見女童尿床,憤而將她帶進廁所反鎖,令她站在臉盆裡,剝光衣物,用鞋帶綁雙手,用蓮蓬頭朝她的頭噴灑冷水並毆打,凌虐10多分鐘。

虐死滿月 母良心發現報案

女童哭喊,吵醒王女,她敲門制止,但不被理會,半小時後李嫌將全身冰冷、癱軟的女童抱出,王女連忙幫她擦乾,穿衣保暖,並CPR急救,哀求李嫌送醫,他卻冷血說「沒錢、送去太晚了」,還恐嚇她「不准報警,要死一起死」,女童最後氣絕,李嫌確認死亡後,用棉被裹屍裝袋,騎車到約2公里外的嘉南大圳虎尾寮丟棄,童屍漂流10餘公里,直到山內段農路大圳才被發現,最初還被誤認是洋娃娃。

生母王女不斷夢到「女兒托夢索抱」,前天下午不堪良心譴責,逃出去打公共電話給丈夫,前晚由家人陪同報警,王女做完筆錄後因嘔吐、頭暈而送醫住院治療。

警方前晚8時在虎尾一家網咖逮獲李嫌,他坦承凌虐及棄屍,但沒要致她於死,犯案後一直睡不好,很後悔,否認限制王女行動及恐嚇。

雲林檢方指出,女童屍體1月8日解剖後,初步排除性侵,有些微皮肉傷,內臟無傷,至於生前或死後落水,尚待檢驗。

李嫌昨應訊時聲稱用熱水澆淋女童,到了晚上羈押庭,又改口稱以冷水澆淋;事過月餘,生母才報警,檢方也將查明有無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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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鐵保險套露餡 人夫偷情被抓包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阮姓女子愛上有婦之夫洪男,雙方多次前往摩鐵雲雨,沒想到貪小便宜的洪男竟將保險套帶走「備用」,被洪妻無意間發現抓包,阮女也因此被起訴。

33歲的阮女於102年愛上32歲的洪姓人夫,5月間兩人多次相約上摩鐵嘿咻,洪男每次辦完事後,總愛帶走保險套,阮女也曾送襪子給情夫,結果被妻子發現,經妻子逼問,洪男才坦承劈腿,妻子錄下丈夫偷腥告白,控告2人妨害家庭。

事後洪妻撤回對丈夫的告訴,阮女則向檢警表示,曾與洪男到摩鐵聊天,但絕無性行為,不過因洪男坦承偷吃,人事時地物都清楚交代,洪妻也拍下保險套及丈夫偷腥自白錄音,檢方仍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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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哭鬧騷擾 元配告通姦起訴

中央社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11:2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已婚男子想和小三分手,但女方不願意而多次登門騷擾,男方為此聲請保護令,反讓妻子知情提告。北檢日前起訴男子與小三。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已婚的陳姓男子從民國100年1月至12月間,在黃姓女子位於台北巿住處,每週發生性行為二次,101年1月後改為每二週發生性行為一次。

檢方指出,全案緣於陳男與黃女發生婚外情後,男方欲分手,結束婚外情,但女方不肯,多次前往男方家哭鬧找人。男方不堪其擾,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主張兩人有同居且有發生性行為,法院後來裁准。

檢方說,黃女不滿法院裁定,向法院提出抗告主張陳男與她沒有同居關係,僅發生性行為,男方有老婆,建請撤銷家暴保護令,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無家庭成員關係及同居而撤銷。

不過法院審理家暴保護令期間,黃女仍多次前往陳男家哭鬧,反讓陳男妻子得知丈夫外遇情事,向檢方控告陳男及黃女妨害家庭。

檢方偵辦期間,陳男坦承黃女就是小三,他想擺脫卻擺脫不了,黃女卻說,兩人不曾發生性行為。檢方審酌黃女在抗告書曾坦白與陳男發生性行為等相關證據,認定兩人罪證明確,依妨害家庭的通姦罪嫌起訴。10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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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人妻睡27歲男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53歲陳姓女子認為丈夫對她不好,時常向同教會的27歲鍾姓男子訴苦,兩人日久發生不倫戀,陳女離家半年後被丈夫抓姦,新北地檢署昨依妨害家庭罪起訴陳女及鍾男。

53歲的陳女與丈夫、27歲的鍾男都是新北市某教會的教友,陳女的年紀當鍾男的老媽綽綽有餘,但兩人卻發展出不倫戀。

去年間,陳女無故離家出走近半年,丈夫苦尋無獲,直到12月7日凌晨,才從朋友口中得知,妻子竟和年輕男子吃消夜,狀似親密。

陳夫氣炸,飛車到中和跟監時,兩人竟直奔汽車旅館,氣得他報警抓姦,扣到使用後的衛生紙團等物。

檢方偵辦時,陳女及鍾男坦承至少發生5次性行為。陳女說,因鍾男願意當她的「垃圾桶」傾聽她心中苦悶,日久生情才會把持不住;鍾男也說,覺得陳女可憐才陪伴在旁。不過,陳夫向檢察官澄清,絕無感情不好,都是妻子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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