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遭判刑 老外稱種族偏見

中央社 – 2013年1月21日 下午2:14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1日電)黃姓美國籍男子婚後與小三通姦生子遭判刑,還上訴稱一審判決帶有種族偏見。最高法院不採信,今天判黃男、小三有罪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美國籍黃姓男子於民國86年9月與一名台籍女子在台北市一間餐廳舉辦公開結婚儀式,雙方婚後分居,但育有1女1子。

黃妻控訴,黃男於97年國慶日當天,又與另名黃姓女子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並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黃女於同年11月產下1子,黃妻提告。

黃男出庭時辯稱,86年間舉行的是「訂婚派對」,他不了解台灣的結婚規定,也不認識黃妻生下的2名子女;黃女則稱,婚前有要求黃男出具單身證明,黃男未婚。

一審不採信2人辯詞,依通姦、重婚、相姦、相婚等罪,判黃男、黃女各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人都提起上訴。

黃男上訴二審主張,一審判決帶有種族偏見,對他傳喚的證人都不採信,是依猜想認定罪刑,且量刑過重。他說,他來自美國北卡羅萊納州,重婚罪在當地屬「重罪」,他不可能冒風險重婚。

二審審理認為,婚禮籌備是長時間、一連串動作,並非個人單方面能完成,不論是拍攝婚紗、準備禮服、製作喜帖發送、承租宴客場地等,都需2人長時間共同參與,黃男與妻子的喜帖上標題也寫「WeddingInvitation」,黃男不可能不知道是結婚。

二審與最高法院都駁回上訴,全案定讞。1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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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離家被休 缺證書難復單身

作者: 張企群╱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月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企群╱台北報導】

石姓大陸新娘受不了丈夫家暴,被迫離家逾期居留,日前想返鄉探視臥病的老母親,才知被夫家訴請離婚獲准;石女擔心回大陸離不了婚,經友人指點,離境前先向法院及戶政機關申辦離婚證明文件,順利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兩岸婚姻,再主動向向移民署自首,遣返回大陸。

移民署指出,國內目前有卅萬五千餘名大陸配偶,官方統計約有兩成左右以離婚收場,其中不乏和石女相同例子,她們一旦被查獲涉及刑案或逾期居留,將直接遣返出境,在沒有取得台灣離婚證明下,返回對岸將無法辦理離婚,而如再婚將吃上重婚罪,即使專程申請來台辦手續,往往遭移民署入境管制,最快要等一年後。

移民署官員表示,兩岸婚姻破碎的原因以家庭、經濟、感情和適應不良等因素居多,如果透過協議或法院判決離婚,陸配還能享有法律上應有的權益。但如果陸配在不知情下,遭單方面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權益將大為受損。

例如國內目前有四、五千名陸配因家暴及感情不睦等各種因素離家出走,被通報為行方不明的協尋人口,其中多數因台灣配偶為維護自身權益,單方面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這些流落在外的陸配,不知已失去婚姻,連帶也喪失居留權、子女監護權、探視權。

移民署建議,陸配離境前,應先向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離婚判快書影本及五份戶口謄本,並向當地法院宣誓離婚取得公證書,回大陸用這些資料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和登記手續,才能恢復單身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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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姊婚未離 勾新歡恐犯法

作者: 文╱黃嘉平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1日週六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
 步姊婚未離 勾新歡恐犯法(圖/翻攝自網路)

中國時報【文╱黃嘉平】

濱崎步日前公開與新歡舞者內山 我的新戀情後,麻煩沒停過。日媒報導,她與奧地利前夫的離婚手續仍在進行,若她與內山結婚,恐涉及重婚罪。內山和前妻離婚前,還與一名模特兒發生婚外情,並在內山的遊說下生了一名私生子。看到內山和濱崎步打得火熱,對她始亂終棄,已與律師商量,將求償1億日幣(約3500萬台幣)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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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案中案 美駐阿司令與CIA前局長小四搞曖昧 五角關係震憾美軍

作者: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綜合報導 | 鉅亨網 – 2012年11月14日 上午11:23

因婚外情下台的美國中央情報局長彼得雷烏斯,其醜聞於周二 (13日) 爆出案中案,牽涉美國駐阿富汗總指揮官艾倫 (John Allen) 。艾倫被揭發與彼得雷烏斯的疑似「小四」凱利有不恰當的電郵通訊,雙方曾互傳 2 萬至 3 萬頁電郵及文件。暫時未悉雙方是否有性關係或涉及機密軍情外泄,據悉聯邦調查局已把事件交予國防部調查。

《星島日報》報導,四星上將艾倫曾參與伊拉克戰爭,去年 7 月接替彼得雷烏斯出任美國駐阿富汗總指揮官。聯邦調查局發現,曾被彼得雷烏斯情婦布羅德威爾發電郵恐嚇的凱利 (Jill Kelley) ,原來和艾倫關係密切,雙方曾在 2010 年至今,互傳 2 萬至 3 萬頁電郵及文件,當中大部分都是電郵。

艾倫與凱利每天平均往來約 30 頁左右的郵件,就算內容很短,但這麼密集的通訊可能耗掉艾倫很多時間。有國防部官員透露,當局正調查艾倫和凱利是否有性關係,或是否有機密軍情外泄,亦不清楚兩人的電郵是否提及彼得雷烏斯。

強調與彼得雷烏斯只是好友的凱利,今年 5 月開始收到布羅德威爾恐嚇電郵,於是向聯邦調查局求助,從而被聯調局揭發彼得雷烏斯和布羅德威爾的婚外情關係。凱利本身已婚,丈夫是醫生,育有 3 名子女。她是彼得雷烏斯一家多年老友,在佛羅里達州坦帕的麥克迪爾空軍基地擔任聯絡義工。

今次彼得雷烏斯婚外情醜聞案外案,令外界震驚,或令艾倫繼彼得雷烏斯之後又一下馬的軍方領袖,令人擔心此案或會涉及更多人物。

國防部長帕內塔證實,艾倫因為涉及和一名女子進行「不恰當通訊」,正受到調查。他並指出,艾倫獲提名出任下任美國駐歐洲指揮部司令和北約部隊司令的計畫已暫停。

一名國防部高級官員表示,艾倫否認在這次事件上有任何不當行為。艾倫現時正在華盛頓,接受調查期間仍續任駐阿富汗總指揮官。《華爾街日報》報導,凱利最先接觸的聯邦調查員曾將事件告知共和黨議員。但該名聯邦調查員上司已將他調離此個案,因為他將自己沒穿襯衣的照片傳給凱利。

香港《明報》報導,在美國軍中,通姦屬罪行。法新社昨引述美軍高層消息稱,艾倫跟凱利的大量電郵「可能不恰當」,但未有確鑿證據,證明兩人有染,但如此大量的電郵往來,可能已「違反了軍中規矩」,艾倫可能要受罰。《華盛頓郵報》引述的美軍高官則堅稱,艾倫與凱利沒有婚外情,在佛州出任美國中央指揮部副指揮官期間,艾倫與經常在當地組織派對的名媛凱特「有數百電郵」通訊,信中艾倫雖稱呼凱利為「甜心」,但強調那只是其家鄉弗吉尼亞人慣用的稱呼字眼。 (接下頁)

消息曝光後,美國國防部長帕內塔隨即叫停艾倫出任北約歐洲最高指揮官的提名,事件勢美軍最高層帶來震盪。 帕內塔表示,艾倫將按原定安排,續任美軍駐阿富汗最高指揮官至明年初,但他升職調任美軍歐洲指揮官及北約歐洲盟軍最高指揮官的提名程序已叫停。艾倫 1976 年在美國海軍學院畢業,精研國家安全戰略。在 2006 至 2008 年間對付伊拉克武裝民兵上,他扮演了重要角色。現為四星上將的艾倫,於 2011 年 7 月接替彼得雷烏斯,就任美軍駐阿富汗最高指揮官。

隨著美國準備將阿富汗保安工作移交當地政府,艾倫地位尤其吃重,常負責向歐巴馬和阿富汗總統卡爾扎伊提供意見。然而塔利班民兵襲擊此起彼落,單在 8 月便有接近 2000 宗,令艾倫受到一定壓力,《洛杉磯時報》便稱,歐巴馬認為應由新面孔負責檢視和領導駐阿富汗美軍。

FBI 正加緊調查彼得雷烏斯的婚外情醜聞,了解有否牽涉軍情機密外泄。周一晚 FBI 探員大舉到雷烏斯情婦「小三」布羅韋爾於北卡州的寓所搜查,目擊者稱探員從屋內帶走多箱文件。最新消息指,令這場醜聞鬧大衝擊彼氏和艾倫的,是一名想追求「小四 」凱利的聯邦密探。雖然有輿論質疑, FBI 對區區一宗婚外情醜聞如此勞師動眾調查,背後有政治動機,但當局否認,強調立案有充足法律依據。

外界質疑布羅韋爾涉及泄漏機密情報,因為她上月底於丹佛大學演講時,曾聲稱美國駐利比亞班加西領事館及當地的中情局設施,設有秘密監獄,並正拘留數名武裝分子,武裝分子襲擊領事館正是為了營救同伴。雖然中情局強烈否認,強調歐巴馬已於 2009 年頒令中止中情局拘留疑人的權限,但有評論懷疑,布羅韋爾的言論顯示她可能接觸過中情局的機密資料,並揣測資料源頭正是彼得雷烏斯。

兩名美軍頂級將領、兩名已婚女子,再加一名 FBI 探員,交織儼如肥皂劇的錯綜複雜男女關係,亦令美國軍方最高層掀起軒然大波。事件曝光的源頭,是情婦布羅韋爾因妒忌佛州名媛凱利挑逗意中人彼得雷烏斯,發出恐嚇電郵,但若非追求凱利的 FBI 探員插手鬧大事情,雷烏斯和美軍駐阿富汗最高指揮官艾倫也未必會陷入當前窘境。

證實與雷烏斯有染的布羅韋爾為前軍方人員,已婚並育有兩子。 2006 年起,布羅韋爾為撰寫博士論文,屢次親赴阿富汗,貼身採訪彼得雷烏斯取材,兩人疑日久生情,發展不倫關係。今年初,布羅韋爾質疑雷烏斯與另一有夫之婦凱利有曖昧,醋意大發下利用多個電郵帳戶,向凱利與丈夫共用的一個電郵帳戶,發出恐嚇電郵滋擾。

凱利為佛州退伍美軍及軍人家屬組織的義工,在當地社交圈相當有名。她與多名軍方人員相熟,與彼氏一家更是多年好友。凱利收到恐嚇電郵後,遂向一名 FBI 探員友人求助,對方將案件轉介 FBI 網絡罪案調查小組跟進。

此 FBI 探員的具體姓名身分不詳,但知情人士透露,該探員疑對凱利有好感,甚至曾向她傳送自己的赤膊照片,展開追求。在轉介案件後,該探員雖未獲委派調查,但他卻不斷查探案件詳情,遭上司質疑本身涉案,勒令其不准干涉。惟探員認為上級企圖拖延隱瞞案件,質疑背後涉及政治動機,於是主動聯絡眾議院議員賴克特 (David Reichert) ,並驚動了 FBI 總部。

當局調查後赫然發現,發信恐嚇者對雷烏斯的活動瞭如指掌,例如其中一封電郵,便指摘凱利在一次社交活動中,悄悄在餐桌下「觸撫」雷烏斯,並警告她不要再挑逗雷烏斯。接著調查員又揭發,凱利與艾倫有大量電郵往來。結果一宗普通的網絡恐嚇案,竟升級為牽涉國家安全的嚴重事件。

在美國軍官培訓班中,其中一篇必讀論文是《拔示巴症候群﹕成功領袖的道德淪落》。在舊約聖經中,大衛王垂涎勇武士烏利亞妻子拔示巴的美色,與她通姦後,耍手段要烏利亞上戰場送死,目的就是將拔示巴娶為妻室。可是單在過去 1 年,美軍高層卻接連鬧出醜聞,令外界關注軍方領導層文化操守是否出了問題、忘了「大衛王與拔示巴」的教訓。

這些醜聞包括:首任非洲司令部指揮官、陸軍兩星少將沃德 (William Ward) 涉嫌濫用數萬美元公款於私人旅遊住宿;陸軍准將辛克萊 (Jeffrey A. Sinclair) 與 5 名女性有通姦等不恰當關係,被控通姦和雞姦,面臨軍事法庭審訊;前陸軍上校約翰遜 (James H. Johnson) 因與一名伊拉克女性有不恰當關係,並與其家人有商業往來,被控重婚詐騙,軍銜降至中校,遭逐出陸軍;德州一空軍基地則有女受害人投訴遭性騷擾和性侵犯,結果有 6 名男導師被控強姦和通姦。

有評論認為,軍隊高層連爆出濫權和性醜聞,與「911」後軍隊壓力沉重有關,軍官長期在外征戰,遠離家人,自然影響與家人關係,個人道德操守變得隨便,甚至覺得自己為國家犧牲太多,放任一些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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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大老婆的反擊》演變成合法重婚?

作者: 洪榮志╱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5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韓劇《大老婆的反擊》台灣版!家中獨子陳男與谷女結婚,由於沒有生兒育女感情不好,更長期分居兩地。陳男後與蕭女婚外情致對方懷孕,為讓小三扶正,以谷女行蹤不明訴請離婚,判決確定後隨即與蕭女結婚。谷女不滿訴請再審,二審終獲勝,讓陳蕭婚姻岌岌可危。

法界人士認為,由於此案還可上訴,谷女未必能夠重回正宮寶座。不過,萬一谷女獲勝確定,依大法官釋字第五五二號解釋,只要陳蕭兩人證明他們善意且無過失,仍然可以保有後段婚姻。換句話說,屆時陳男將得以「合法重婚」,名下擁有兩個老婆。

問題是,陳男以谷女行蹤不明、惡意遺棄為由訴請離婚後,卻在判決尚未確定之前蕭女即生下長子;同時,離婚官司才剛判決確定十六天,就急著與蕭女登記結婚,想要證明自己與蕭女是善意且無過失,並不容易。

八十七年間,陳男為照顧日益年邁的雙親,請調回台南服務,因而認識蕭姓女子,並發展出一段婚外情。谷女得知為保全婚姻,隔年也放棄台北高薪工作回台南與公婆、丈夫同住,還曾前往醫院進行試管嬰兒手術,雖曾順利懷孕,最後卻仍流產。

此後,兩人鬧得愈來愈僵,陳男不僅多次徹夜不歸,還於八十九年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判決敗訴確定;谷女也於八十九年搬出公婆住處獨自生活,並於九十五年在沒有告知陳家的情況下前往台北工作,不僅平日沒有不聯絡,甚至連傳統三節也都沒有返家團聚。

九十七年陳男以谷女行蹤不明、惡意遺棄為由,二度向法院訴請離婚。由於他聲稱無法聯絡到谷女,經法官要求先向警方通報為失蹤人口後,同年十月十五日判准離婚,十一月十三日判決確定,十一月廿九日陳男即與蕭女登記結婚,但兩人的長子卻於十月十二日出生。

九十七年十二月谷女突然接獲區公所通知她被遷出戶籍,經詢問原因才知道被判決離婚確定。心有不甘的她,決定展開大反擊,經聘請律師閱卷後,向法院提起再審,並要求廢棄先前離婚確定的判決。

谷女在法庭上舉證九十七年間曾因繳納保險費事宜與陳男聯絡,過年過節也曾回家但卻被拒於門外,絕不是行蹤不明、惡意遺棄。但谷女的再審之訴並非順風順水,兩年多來歷經七次審理,最後才獲得法院支持廢棄先前的離婚確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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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戒交男友 阿裔加人私刑處決妻女4人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31日 上午4:24

阿裔移民堅稱「榮譽處決」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加拿大一名阿富汗移民因夥同妻兒,涉嫌以「榮譽處決」(honor killing)的方式,狠心殺害三名女兒(上圖,取自網路)及他的另一名妻子,二十九日遭法庭以四項謀殺罪名判處無期徒刑。三名被告皆宣稱清白,但檢方表示,被告是因女兒與男生約會、社交以及上網等行為「敗壞門風」而痛下殺手,「冷血、病態」的行為「可憎」,「為公民社會所不容」。

夫婦、子3人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檢方指出,二○○九年六月,警方在安大略省金士頓一條運河打撈出的車內,發現五十八歲被告夏菲亞的首任妻子羅娜,以及他的三名親生女兒柴娜、莎哈和吉堤三姊妹的屍體。四人死前無明顯逃生跡象、腦部後方都有傷痕,而且駕駛座無人乘坐,與被告宣稱四人之死出於意外似有出入。陪審團耗時十五小時審議,判定夏菲亞、他的四十二歲妻子亞雅以及兩人的二十一歲兒子哈邁德四項一級謀殺罪成立,三人皆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指出,經商致富的夏菲亞一九九二年離開阿富汗,輾轉各地之後,落腳蒙特婁定居。他因羅娜無法生育而再娶亞雅,不過羅娜仍與一家人同住,並幫忙照顧亞雅所生的四名小孩。由於加拿大不允許重婚,如夏菲亞一屋二妻的情況被發現,一家人可能被驅離出境。

不過,法官指出,夏菲亞的大女兒私奔結婚,夏菲亞因此不讓她上學長達一年,而羅娜因受虐想離婚,很可能讓夏菲亞動了殺機,將她納入殺人計畫之內。法官表示,證據清楚顯示這是「一樁精心策劃殺害你們四名家人的謀殺案,要籌劃比這更可憎、更可鄙的犯罪還真難……只是因為他們違反你們完全扭曲的榮譽觀…此為公民社會所不容」。

◎小檔案︰榮譽處決

榮譽處決是以維護家族榮譽為名而動用的私刑,受害者主要是中東及南亞的穆斯林婦女。處決的理由不一而足,包括拒絕安排式婚姻、被強姦的受害者、離婚及通姦等。當婦女行為被家中男性成員認為敗壞家庭名譽時,便足以構成榮譽處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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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了…10種情形 怨偶可訴離

自由
更新日期:2011/10/03 04:21

記者傅潮標/專題報導

離婚率高漲,除雙方協議離婚,向法院訴請離婚的怨偶也不少,雖然理由百百款,但要打贏官司,必須於法有據。

民法規定,有10種情形可向法院請求離婚,包括配偶重婚、與人通姦、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3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或有殺害的意圖及被配偶虐待,不堪同居、被配偶惡意遺棄或被配偶的直系親屬虐待或直系親屬被配偶虐待,不堪共同生活等。

其中被配偶虐待,不堪同居,算是較常見。苗栗縣陳姓男子就因為動輒對老婆施暴,還辱罵她是豬、狗、畜生,並說娶到她很倒楣,當著友人的面,炫耀老婆被他修理,被老婆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陳某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人格尊嚴,超過夫妻間可忍受程度,判准離婚

重大事由也可請求離婚

健康因素也會成為婚姻殺手,苗栗縣頭屋鄉曾姓鄉民,甜蜜新婚不滿3個月就發生車禍,腦部重創成為植物人,曾妻訴離;林姓男子則是在結婚6週年前夕不慎摔傷,變成重度植物人,臥床5年多後,林妻根據醫生的鑑定報告訴離。法官認為,兩人長期昏迷,無意識狀態,何時痊癒無法預期,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

另有不少無情丈夫拋妻棄子,老婆訴離結束孽緣。苗栗縣林姓男子,把病妻與兩名子女送回岳家,1年多不聞不問,還在酒後打電話向老婆抱怨積欠銀行債務,到處流浪,已多天沒有吃到肉。林妻以惡意遺棄為由,訴離獲准,把他休了; 彭姓女子罹患乳癌近1年,開刀切除乳房,結婚10年的張姓丈夫卻惡意遺棄,不願照護,彭女也向法院訴離,法官不但准離,還判決張男必須賠償彭女60萬元。

除了10大訴離事由,民法另規定,如有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且責任在對方,也可請求離婚。苗栗縣陳姓男子與妻子感情失和,竟將夫妻以前自拍的性愛影片PO上網,供大眾觀看,陳妻氣得訴請離婚;苗栗縣頭份鎮謝姓男子則因不堪老婆揚言要將他的生殖器割掉丟進馬桶而訴離,都獲法官裁准離婚,理由是雙方感情破裂,婚姻難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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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離婚 可單方舉證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9/30 05:30
林志勳/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林志勳/台北報導】

金友莊始終沒有打消離婚的想法,李永然律師29日說,離婚分為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協議離婚須經雙方同意,如有一方反對就無法離婚。以高金的例子,女方因為觀念不同等問題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仍離不了婚,「結婚是給雙方保障,說離就離,結婚就真的薄得像張紙。」

他說,民法第1052條,婚姻當事人在特定情況得依法提出離婚,包含不堪虐待同居、通姦重婚等罪刑,如提出者能舉證,對方即使不同意仍能裁判離婚。最常見是雙方之一有通姦(包含嫖妓)罪行,另一方有足夠證據就能提出訴訟聲請裁判離婚

至於離婚財產分配,他說,並非主動提出離婚者就會落得身無分文,一般如無特殊聲請,法院皆依民法1030條之一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來裁決,可以取回自己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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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所-台灣罰通姦 大陸罰同居

旺報
更新日期:2011/07/07 03:03
(江雅綺/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

旺報【(江雅綺/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

隨著社會日益開放,傳統「從一而終」的觀念逐漸式微,導致兩岸離婚率均逐年走高,劈腿、甚至重婚事件時有所聞。兩岸法律均將重婚列為犯罪,不過對於重婚的處罰有所不同。

台灣《刑法》第237條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與重婚者結婚之人)亦同。

大陸在《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較之下,大陸處罰較輕,但處罰範圍較廣,包括處罰「事實上」的重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也按重婚罪處罰。而台灣《刑法》不罰事實上的重婚,只能以通姦罪處理(但需證明有通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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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妻女遭查獲 中國男留台夢碎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4/15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有這種事?老婆是假的,女兒用買的,兵卻要當真的,而且當了台灣兵之後,還得被遣返對岸,回老家當中國人!天底下有這麼衰的男人嗎?

為來台工作 花30萬假結婚才知女方重婚

卅三歲的中國籍周姓男子,九十一年以卅萬元代價和卅四歲的台灣余姓女子假結婚,沒想到余女早在八十九年就和楊姓男子公證結婚,但因楊入獄而不及辦理登記,楊某九十四年出獄補辦登記,發現余女竟嫁給中國籍的周某,憤而向檢方告發余女重婚,周某和余女的婚姻遂被撤銷,周因而失去婚姻保護傘。

重婚判決出爐之前,周某擔心台灣身分不保,而余女和周某有婚姻關係期間,又和別人生了三個子女,周某於是先和余女協議離婚,並「協議」周某付出十萬元贍養費,向余女形同「買下」其中一個幼女的監護權,如此一來,即便日後因余女的重婚判決出爐,使他被判婚姻無效,他仍能以台灣女兒的父親之身分滯台,並進而取得台灣身分證。

「買」女兒監護權當父親 等身分證到手

而周某為專心在早餐店打工,一度將「台灣女兒」送回中國託家人撫養,直到日前才接回台灣;但可能認為周某好欺負,余女後來多次威脅周某,要揭穿真相以「取回」女兒的監護權,周某恐懼之下,前後又付了八萬多元給余女。

基隆市警局外事課及刑大去年偵辦假結婚案時,發現余女是街友,從未去過中國,怎會與中國籍的周某相識、結婚?深入追查發現內幕,昨持拘票將兩人拘提到案,周、余兩人都認罪,警方並採集周某與「台灣女兒」的DNA檢體比對,確認兩人沒有血緣關係,昨依偽造文書、買賣人口罪嫌將周、余移送法辦。

下月就須當兵 若服完役還得被遣返中國

但周某的麻煩還沒結束,警方表示,依內政部「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第二條規定,「歸化我國國籍之役齡男子,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而周某在九十八年九月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依規定須在九十九年九月入伍服役,以盡「國民」義務,周某當時申請緩徵獲准,預定下個月(五月)得入伍去當台灣兵,屆時若不入伍,恐遭以逃避兵役通緝,但若乖乖入伍,就得放棄目前月薪兩萬五的打工收入,而且當完台灣兵之後,還會因之前的婚姻、監護權問題,被遣返對岸重新當中國人;承辦警方說,周某花了數十萬元卻落得一場空,真是千算萬算不如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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