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存在的必要性及外遇抓姦問題徵信流程

Yahoo 奇摩新聞訊息快遞 – 2013年11月21日 下午12:30

徵信公會理事長主持 外遇脫光同床不算通姦?諸如此類的判例時有所聞,稍微整理後發現了一個共通點–當事人在專業程度與法律知識上的不足就貿然行動,常讓這種不堪一而再的發生,不僅在夫妻關係上難以繼續維持,也為下一步的抓姦埋下更艱難的伏筆,徵信社存在的必要性,此時就得以窺視一番!『抓姦在床』的困難點在於很難有第二次機會,所以整個時間流程的掌控是非常重要的,大略分為1.徵信蒐證:目的在於掌握外遇雙方的生活模式,辦事周期時間地點。少了這個步驟,後續一定很難進行,試想帶著大批人馬破門而入,對方卻是很安分的『蓋棉被純聊天』。2.抓姦當天的準備工作:會同轄區員警,全程以錄音、錄影存證,以凸顯程序的合法正當性。3.司法程序:監護權、贍養費,民法對精神或名義上的賠償等瑣碎事情若想自行蒐證,花費的時間成本、曝光後的風險、昂貴的器材以及最重要的人員專業度,得到的成效往往是不成比例的。以外遇來說,很多人找心理諮商師,但心理諮商師只能教你面對、走出陰霾。找律師,但律師只能幫你打官司,不會去幫你取得證據,但徵信社卻是全盤的幫你事半功倍。尋求正派經營的徵信公司,就是從根本來治理,找出你受傷的源頭,想辦法幫你爭取合理的公道,更重要的是專業度、效率,把一切的繁雜簡化,在現今忙碌的社會裡,想當然有它存在的必要性!網址:http://www.female007.com.tw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323-111以上訊息由知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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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以上愛兼差 月增外快2.7萬

作者: 洪凱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洪凱音╱台北報導】

為養家活口,加上調薪不易,41歲以上的上班族,成為工作職場最愛「劈腿」的一群人,兼差比例高達38%,比全體上班族平均兼差26%高出許多;這群人又以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三明治族」居多。「劈腿」雖辛苦,也帶來豐厚經濟效益,兼差平均月收入達2萬6917元,居所有上班族年齡層之冠。

41歲、在電視台當動畫師資歷已10年的吳先生因養家、養房的壓力,月薪5、6萬元根本不夠用,只好靠人脈、朋友介紹,陸續接廣告動畫案。接案包括政府單位標案外包、企業影音剪接、儀器商委託器材使用影音介紹等,兼差年收入曾多達70萬元,比本業收入還要高。

生命、健康為代價

吳先生說,廠商要的廣告動畫案都很急,因此報酬給得很豐厚。但這些外快是用「命」去換,長期熬夜、壓力下,已患有高血壓、痛風,現在已減少接案,但每月平均也有1、2萬元的收入。

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發現,年紀愈長、兼職收入愈高,以41歲以上的上班族為例,不論專業技術、人脈皆豐富,只要有兼職,平均月兼職收入達2萬6917元,是各年齡層最高,也是21至25歲兼職賺最少的5倍之多,年輕族群兼差平均收入僅5125元。

另外,調查也顯示,上班族兼職原因以增加收入、提升生活品質為最多,比例超過5成之多,其次是存錢與對工作內容有興趣。兼差工作偏好以餐飲服務最普遍,其次還包括翻譯、家教、文字工作等。

年輕飛特族 兼差為主

比較特別的是,年輕人普遍低薪,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李大華指出,求職市場出現愈來愈多以「兼差為主」的「飛特族」。

他說,這族群以20歲左右最多,因工作自由、彈性,短期時薪比正職工作每小時領到的平均薪資還高,造成不少求職失利的年輕人選擇放棄2萬多元的正職工作,改以接案、跑腿、家教等多項兼差來維持生活,形成青年就業的特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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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奪子女監護權 善意父母成關鍵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24日 下午2:06

過去有許多離婚夫妻在爭奪親權時,都會用先搶先贏的方式,拒絕另一方探視,來塑造「繼續性原則」,好影響法官裁判。立法院司委會今天初審通過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新增「善意父母原則」,如果再有一方阻擾另一方探視子女,恐被法官認定為非善意父母,變成反效果。

(程平報導)

藝人賈靜雯曾為與前夫孫志浩爭奪親權,控訴孫志浩將女兒帶往美國,讓她見不到人。台塑集團第3代長孫王泉仁也控訴妻子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在打離婚官司的過程中,帶走女兒不讓他前往探視。不過未來這樣一方阻擾另一方探視子女的行為,恐怕將不利親權爭奪官司。立院司委會24號就初審通過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新增「善意父母原則」,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黃梅月表示,如果再有類似情況,恐被法官認定為非善意父母。

另一方面,同案也明定,未來法官在針對親權裁判時,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讓裁判更為符合子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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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爭監護權 不再先搶先贏

作者: 唐筱恬╱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2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唐筱恬╱台北報導】

這幾年不少名人以先搶先贏的方式爭奪監護權,未來恐怕不利於官司。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民法》第1055條修正草案,新增「善意父母條款」,若惡意把未成年子女帶出國、藏起來不讓對方探視,可能被法官認定不適合擔任監護人。

由於法官判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實務上常採「繼續性原則」,判定兒女繼續跟著一起居住的一方,導致父母在打離婚官司時,先把孩子帶出國、搶到手再說。

惡意阻擋探視 反效果

為解決爭奪監護權的漏洞,立院審查《民法》第1055條修正草案,新增「善意父母條款」,未來法官在決定監護權時,應審酌「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假設父母隱匿子女、將子女拐帶出國,很可能被法官列為不適任監護人。

司法院少家廳長黃梅月表示,實務上確實有許多父母把小孩帶出國,或是拒絕另一方探視,企圖營造「繼續性原則」,讓法官認為小孩已習慣一個環境和扶養人。

未來若被發現是惡意阻擾、搶奪,傷害小孩心靈,可能被列為「不善意父母」遭致反效果。

傷害小孩心靈 不利官司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更質疑,家事法庭法官在審酌未成年子女親權時,多以社工訪視報告為主要依據,但內容良莠不齊,有些根本就是作文比賽,應納入多元參與,如學校意見、子女意願等,才能做出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

這次修法還增列,法官針對親權裁判時,除得參考社工人員、家事調查官的調查報告外,還可囑託警察、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者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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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引進家事調查官 助監護權判定

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3年10月24日 下午8:00

名人夫妻一旦離婚、為了爭奪孩子的監護權,常使出各種手段,也常常大篇幅被刊登在新聞版面,最近有立委提案,希望能修改民法、引進專業人士的調查結果,協助法官進行監護權判定。

藝人、富商、名媛離婚,為了爭奪兒女的監護權,對簿公堂,甚至透過媒體放話,希望能影響判決,民進黨立委吳宜臻等人提案,認為現行民法1055條之一中規定,法官依”子女最佳利益原則”進行認定,現行制度下,社工的訪視報告,常常成為法官的唯一依據。

==== 民進黨立委 吳宜臻==

(訪視報告)良莠不齊的這件事情

你就沒有辦法去信服當事人

那法官還把它捧為聖經

盡量能夠讓舉證的充分

讓法官不要再單一的一個

比較簡單的社工訪視報告

去給蒙蔽了

立委提案,希望除了社工訪視報告外,能增訂「得聲請家事調查官或相關機關、或專業人士的調查結果」,協助法官進行判斷,有委員提議,不該讓訪視報告成為作文比賽。

==國民黨立委 賴士葆 VS 法務部副部長 陳明堂==

調查官就要什麼 用一點

最近很流行的監聽的手段

對不對 去監聽 對不對

或者去非正式的化妝

成什麼人去了解

家事事件不在目前

通訊監保法的監聽範圍

以後可以修呀

但要符合比例原則

立委希望,法官能透過各種方法真正去了解家庭狀況,才能做出最有利孩子的判決.另外,針對外籍人士的訪視報告,司法院也坦承現階段無法處理,也是監護權認定的一大盲點。記者陳姝君劉漢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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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國會烏龍 綠批特偵組扯謊

民視 – 2013年10月12日 下午8:04

法務部監聽調查小組,昨完成特偵組監聽國會案調查報告,結論不出外界所料,認定全案是「監聽烏龍」,檢察總長黃世銘、組長楊榮宗與檢察官鄭深元,犯下未盡監督之責、查證不利等疏失,移送檢評會,綠營痛批這份報告早就套好招,是為了要掩飾故意監聽立院的不法行為。

法務部調查小組報告出爐,不出外界所料,結果定調,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總機是烏龍一場,調查小組認定,監聽程序一切合法,但外界質疑,特偵組有沒有可能拿吳健保關說案當幌子,實際上是為了要監聽立院0972總機。

陳其邁質疑,立院總機0972平均1天約有364筆通話,特偵組調閱通聯紀錄只做保全證據,卻沒有詳加檢視,監聽內容竟然是空白的,明顯違背檢察官專業,不過法務部解釋,這是因為承辦檢察官不確定0972手機的使用狀況,才會持續監聽1個月,但疑點還不只這些,調查小組勘驗監錄光碟發現,5月21日特偵組總機曾回撥到0972,怎麼會不知道這支電話就是立法院總機?

面對立委和外界的質疑,法務部調查小組這份21頁的報告,顯然無法讓人心服口服,加上最新民調有高達64.71%的民眾不相信特偵組,竟然會犯下這種烏龍錯誤,看來監聽風暴還會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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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國會烏龍 綠委提十大疑點

民視 – 2013年10月12日 下午3:06

法務部監聽調查小組,昨完成特偵組監聽國會案調查報告,結論不出外界所料,認定全案是「監聽烏龍」,檢察總長黃世銘、組長楊榮宗與檢察官鄭深元,犯下未盡監督之責、查證不利等疏失,三人併案移送檢評會,只是這份報告以監聽國會是失誤,立委陳其邁提出10大質疑,認為法務部已經成了特偵組的遮羞布。

一句沒有故意,法務部調查小組報告出爐,不出外界所料,最終還是定調,特偵組監聽國會總機是烏龍一場,而且沒有違法。

調查小組認定,承辦檢察官鄭深元一連串疏失,從頭到尾都沒發現0972是立院總機,查證不利,只需要負上行政責任。

立委陳其邁提出質疑,立院總機0972平均1天約有364筆通話,特偵組調閱通聯紀錄只做保全證據,而不詳加檢視,顯然違背檢察官專業。

法務部常次蔡碧玉解釋,列舉一般犯罪人不會只有一支手機,因此承辦檢察官不確定0972手機使用狀況,才會遲遲沒有下線,結果一聽就是一個月。

實際撥打立院總機,得到的結果真的不到1秒立刻轉語音,整份報告洋洋灑灑21頁,結果卻和外界早就知道的三大缺失:事前查證不周、追蹤未落實、事後發言不謹慎,依舊疑點重重,法務部強調證據會說話,各界如果不相信,就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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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上演監護權角力戰 孩子最受傷

作者: 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 華人健康網 – 2013年10月8日 下午4:15

名人婚姻生變,「搶子」的戲碼接連在媒體版面上演,傷害的不僅是兩人感情,更是孩子的人格發育和未來。兒婦團體提醒,家長特別是公眾人物,別把孩子當作財產,分居或離異時為了監護權進行角力戰,尤其應避免訴諸媒體,以免擴散效應,反而危害孩子的身心發展。

今年媒體陸續上演高凌風、薛楷莉、于美人等離婚事件,以及李聖傑不認子、李珍妮女兒之父不詳等事件,讓原本應受保護的未成年孩童,因公眾人物的關係不得不曝光,必須在父母衝突中、旁人異樣的眼光中承受龐大的壓力,擔心父母要拋棄自己,甚至以為自己是異於常人的怪物。

高衝突關係下 冷靜溝通不傷孩子

為遏止家事搬上媒體、對孩子造成身心傷害的歪風,兒婦、家事律師和調解委員等團體組成「防制父母搶奪子女推動聯盟」,呼籲主管媒體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負責兒少福利的衛生福利部,可依兒少保護的相關法規,對相關報導予以監督和管控。

此外,家長在面對高度衝突時,也要站在保護孩子的立場,冷靜處理彼此的關係。兒童聯盟文教基金會社會工作處主任李惠娟表示,成人在遇到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家務事時,應避免將事情過度曝光給媒體,更不該將孩子視為衝突時的手段和工具,以免孩子的人格發育發生扭曲。

李惠娟呼籲,處於衝突關係的家長,除了想到對方帶給自己的傷害之外,也要留意自己的情緒是否會影響孩子;若彼此不能站在協力保護孩子的立場冷靜溝通,建議可找兒盟或專業的家事商談服務機構協助。

媒體擴散效應大 家務事勿過度曝光

除此之外,防搶推動聯盟也呼籲媒體自律,不要進行高密度的「離婚搶子」報導,以免加重當事人關係的撕裂,社會出現模仿效應,夫妻在鏡頭前搶奪孩子監護權的案件層出不窮。民眾更應該拒絕此類新聞報導或節目。

保護未成年子女 兒少法從嚴認定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則表示,針對近來頻傳的「名人搶子」新聞,將於10月15日廣邀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學者和專家共同討論,建立一個「通案」的處理方式,要求地方政府落實監督,避免引發模仿效應,對被父母搶奪的未成年子女有保護不足的現象。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7款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和少年有犯罪或不正當行為;同法第69條第3項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露兒童及少年的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此識別身份的資訊認定從嚴,只要可能推測到孩子真實身份就算。

張秀鴛指出,家長若在關係處理過程中,在媒體、網路、部落格等公開管道曝光可能侵犯孩子隱私的情事,都可能觸法,需依情節輕重予以親職教育、罰鍰等處罰。

★《有此一問》兒童要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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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對徵信社與處理外遇事件的建議

Yahoo 奇摩新聞訊息快遞 – 2013年10月7日 上午9:52

晚晴徵信破案率百分百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徵信社的印象,由於在外所顯露的廣告關係,對於從事徵信工作的人員,一般社會大眾通常會有相對的誤解,所以借此篇小文來介紹。說到徵信,首先得從徵信公司說起,在台灣有大大小小為數眾多的徵信公司,但由於各家水準良莠不齊的狀況發生;其實,若是委託具有政府所核發牌照的徵信公司,由於該公司本身受到政府所監督,所以不會發生有這樣的情行,例如以口碑良好的晚晴徵信社來說,是為各大徵信公會一致推薦的優良徵信社,服務人員24小時全年無休努力不懈,只為完成委託人的委託,並且也是經由政府立案,完全的正派經營,本身亦為徵信公會理事長親自主持,不怕遇上惡質徵信公司,再受一次傷,讓委託人所有的擔心全化為安心。再加上,由於委託人的情況各有所不同,因此,若是找有合法牌照的徵信公司,服務人員本身除了必須得受過專業訓練外,亦常常需要擔任起心靈導師的身份,安撫委託人激動的情緒,並適時的提供給委託人專業且合法的協助,以圓滿達成委託案件。而近年來,由於離婚率日漸升高,外遇案件激增,以往多數認為男性較易發生外遇情節,事實上以實際訪問的結果發現,女性外遇的案件其實也不少;雖然我們都不希望在自身或親朋好友身上發生這樣的事情,但若是萬一不幸遇到,以下分為兩點建議:一、首先得先讓自己保持冷靜:很多人會因為情緒不穩而做出事後後悔的事,諸如常見新聞的情殺事件,所以保持冷靜很重要。二、立即尋求專業團隊的協助:遇到這種事情,委託人在心理層面上會有自我貶值以及被背叛、委曲等的負面意識,但又無人可說且怕丟臉的情況而手足無措,因此,立即尋求專業的徵信團隊協助,無論之後是否要走法律途徑或是和解,都需要讓自己有證據在手,讓自己永遠站在有利的一方。我們並不鼓勵離婚,畢竟雙方結婚時也曾經相愛相戀過,並且共同創造了許多甜蜜的回憶,如果能夠挽回,就不要輕易放棄曾有的幸福;而人生的路程總是會有崎嶇之時,適時剷除障礙,未來仍是康莊大道。網址:http://www.tw007.org24H免費諮詢專線0800-222-256以上資料由晚晴徵信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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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觸礁多諮詢 別悶出問題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6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夫妻間發現有第三者,怎麼辦?台中市婦女福利中心主任施郁榛表示,本案女方面對外遇,出現傷害配偶及小三行為,通常是當事人隱忍很久,又不知如何是好所致;建議夫妻間碰到類似問題,最好立即向專業單位或好友尋求諮詢,透過分析梳理出頭緒,千萬別隱忍在心裡,以免一時憤怒,出現不理性行為,遺憾終身。

施郁榛說,夫妻間若發現另一半外遇,要先想想2人問題出在什麼地方,若是當局者迷,則尋求家人及朋友諮詢,若另一半本身就對婚姻不忠心,千萬別抱著非要這個人不可,或自責一定是自己不對,否則愈想愈恨,就會做出衝動的事。

施郁榛建議,若無法從家人及朋友得到答案,最好就是找專家協助,讓自己從問題中跳出,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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